一、办理条件:
本社区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
①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在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退休手续的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和经确认为破产、关闭企业的人员
②在申请办理当年年满60周岁,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或未享受企业持证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的城镇无业人员
③在申请办理当年年满60周岁,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退职退养及享受一次性养老金待遇的非退休人员。
二、提交材料:
企业退休人员
①身份证
②户口本或居住证
③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④职工退休养老证
⑤子女身份证
⑥《无锡市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申请表》(注:社区领表格填写)
城镇无业人员
①身份证
②户口本或居住证
③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④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城镇无业人员证明
⑤子女身份证
⑥《无锡市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金申请表》(注:社区领表格填写)
退职退养或一次性养老待遇人员
①身份证
②户口本
③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④退休证或职工退休养老证
⑤子女身份证
⑥无锡市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金申请表(注:社区领表格填写)。
以上皆为原件。
三、服务电话:
0510-85618678
四、注意事项:
需复印
①退休证
②本人和子女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放在一页
④独生子女证子女页和父母页放在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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